15182016-03-31 11:10
不設或降低門檻,夸大宣傳,把雞肋說成雞腿,明明是招“業務員、推銷員”,卻標著招“總監、經理”;以錄用為誘餌,以各種名義違規收費,連崗前培訓費也算在員工頭上;勞動者合同沒到期離職,公司索要違約金時“獅子大開口”……眼下,正是應屆畢業生求職高峰期,各類求助、咨詢、投訴成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熱線、服務窗口一大熱點。記者現場采訪,通過典型案例說說畢業生找工作的那些煩心事兒——
“市場部經理”咋成了“推銷員”?
24歲的小趙是工商管理專業應屆畢業生。上個月,他應聘一家公司“市場部經理”職位獲得成功。上班第一天,老總就派他去推銷產品。雖頗感意外,可老總說是讓自己“了解市場”,想想也有道理?墒剂衔醇暗氖,他這一去,就“了解”了近一個月。后來,小趙聽同事說,當初公司其實是招推銷員,擔心招不到,故意說招“市場部經理”,引人眼球!
招聘廣告上明明是招“市場總監”、“保險事業部經理”,可當畢業生順順當當應聘成功后,竟發現其實是去干“業務員”、“保險代理員”,有的用人單位打出“先到基層鍛煉鍛煉”的幌子,欺騙求職者——從服務熱線、窗口的匯總信息看,有著小趙一樣遭遇的應屆畢業生不在少數。
為此,12333咨詢員接受記者采訪時說,一些虛而不實的招聘職位,常常被冠以好聽的頭銜,要多留一個心眼。這類信息涉及細節方面的內容一般不注明,如崗位職責和應聘條件等。畢業生求職時應仔細詢問,對職位的工作內容、環境、工資待遇等有所了解。有的招聘單位一口氣列出一長串職位,乍一看需求挺旺盛,其實招的是業務員,有的甚至沒有底薪。
未到期辭職,要支付違約金嗎?
小沈去年7月畢業后,應聘到A公司從事行政助理工作。公司規定,新員工可享受相關福利待遇,但前提條件是必須在公司干滿3年,如不滿3年,則要支付違約金,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也有該條款。踏上工作崗位后,小沈一直兢兢業業,但公司效益不佳,月薪只有2500元,她于是有了“另謀出路”的想法。不久,月薪更高的B公司向她拋來“橄欖枝”,她提出辭職。A公司稱,按約定,她必須繳納違約金,否則不予轉移檔案。小沈不知該怎么辦?
法律上的合法違約金條款只適用于兩種情況:一是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,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,可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; 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,可約定違約金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其他情形下的違約金,都將不產生法律效力。
12333咨詢員告訴記者,A公司提供為新員工提供福利待遇,并約定違約金,這一做法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,應屬無效條款。所以,小沈可以提出辭職,而不用擔心承擔違約金。
根據《勞動合同法》規定,用人單位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,應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,并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保關系轉移手續。所以,A公司不轉移小沈檔案是違法的,小沈可通過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的方式維權。
同時必須注意,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,則可訂立協議,約定服務期。勞動者如違反服務期約定,應按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。按規定,違約金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。用人單位要求支付的違約金,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。
這筆“培訓費”究竟該不該出?
本市一家公司在網上招聘法務助理,應屆畢業生小姚投出簡歷兩天后,接到了該公司的面試通知,于8月中旬辦理了入職手續。不久,他即被告知,按行業主管部門要求,新進人員需參加培訓,培訓合格取得證書后方可正式上崗。個人先交600元培訓費,拿到合格證書后再全額報銷。小姚說,這話乍聽有點道理,可后來上網一查才知道,不少新進員工交了培訓費后,公司卻以各種方式拒絕錄用,已交的錢也不退還。由于手里缺少交費憑證,許多人只能自認倒霉。
以所謂的培訓費、服裝費、保證金、資料費、手續費、押金等名義,向求職的畢業生收取費用,并冠以各種理由,有的甚至出具收款憑證,承諾離職時再返還,開具“空頭支票”……用人單位這些行為都是違法的。
12333咨詢員告訴記者,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,不得要求其提供擔保,或以其他名義收取財物。以任何名義向求職者收取費用都是違法的,畢業生務必留存相關交費憑證,作為維權憑證。
根據《勞動合同法》,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,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,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,或以其他名義收取財物。12333咨詢員表示,用人單位如果違反法律規定,以擔;蚱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,可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,并以每人500元以上、20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。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,應承擔賠償責任。